开设残疾幼儿园由政府给予奖励

2009-01-09 17:14:29 来源: 重庆晨报     0 条评论

  本报讯 (记者 任明勇)“我市有残疾人169.4万,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几乎是一个空白。”市人大代表李小红建议,现有特殊教育学校,应延伸至残疾儿童学前教育,开设残疾人幼儿园。 

  李小红说,0—6周岁学前教育,可以最大程度地补偿残疾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。有关资料显示,我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十分薄弱,目前还没有一家专门为五类残疾儿童而设计、建设、规划的幼儿园。

  人大代表李小红建议,我市可设立集教育康复于一体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,并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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